西征期间党的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红军西征期间,开展学习活动的“列宁室”。资料图片
红军西征途径宁夏地区,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以实际行动宣传了各民族平等与团结的政策,有力反击了国民党反动派的不实之词,广泛争取了民心,有效壮大了革命力量。
制定民族政策,实行民族平等、民族自治
1936年5月24日,针对西征红军即将进入甘肃、宁夏回族聚居区的现实,红军总政治部颁布《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以下简称《指示》),要求红军指战员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国民党反动派政治上的压迫和经济上的苛捐杂税,帮助组织抗日军队和建立自治政权等。
1936年5月25日,毛泽东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的名义签发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宣言》对回族人民长期遭受的压迫剥削表示深切的同情,指出“回民在千余年以来,历受中国统治阶级的压迫与剥削。特别是在蒋介石的南京政府统治之下的苛捐杂税,使回民的生活,陷于艰难困苦不能生存的地位”。《宣言》重申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和红军以反对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彻底解放中华民族及其他各弱小民族为基本任务。《宣言》主张取消军阀、官僚、民团的一切苛捐杂税,提高国民政治文化水平,回、汉两大民族亲密联合起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与汉奸卖国贼。《指示》和《宣言》从红军和苏维埃人民政府的角度、从对内(党和红军)和对外(国家、社会和劳苦大众)两个维度出发,对党的民族政策进行了全面阐述,成为红军在宁夏回族聚居区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纲领和指针。
培养干部,发展党员
1936年6月,毛泽东等在《关于回民工作给一、十五军团的指示》中提出,要“吸收个别最觉悟分子入党”。1936年8月26日,中国人民红军抗日先锋军西方野战军发布《关于西征地方工作总结的训令》,强调“为着开展回民工作,在组织上应大量的培养回民干部”。10月17日,毛泽东、杨尚昆在关于征求对回民问题决定的意见给朱德等人的电文中指出,吸收回民解放大会中的良好分子加入共产党,“回民武装为回民抗日军及抗日游击队,回民队伍中应有党的组织,并注意培养回民干部”。西征红军在下马关开办了回族干部训练班,并派几十名回族干部到陕甘宁省委、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环县洪德镇河连湾进行学习。
通过培养,一批回族中的先进分子脱颖而出,如回族干部马和福,在党组织的帮助和关怀下,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于193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后又当选为豫旺区苏维埃政府主席,成为豫旺地区表现最出色的优秀回族干部。10月20日,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马和福当选为自治政府主席。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后,马和福发动各区乡组织担架队、运输队、救护队,做熟食、烙干粮支援红军部队,并带领当地群众粉刷墙壁、书写宣传标语,还常常利用农村集市对回族群众宣传当时的形势和任务。
1937年2月底,马和福被捕,马鸿逵多次派人对其软硬兼施,亲自审讯,动用酷刑,均一无所获。在被囚宁夏城期间,马和福大义凛然、视死如归,他说:“我从参加共产党那一天起就做好一切准备,随时都为党和人民献出自己的生命,你们想怎样请便”“共产党是解放劳苦大众的,加入共产党是我的追求,请你们不要在我身上下功夫……我绝不会和你们走在一条道上。”1937年4月3日,马和福壮烈牺牲,年仅45岁。
建立武装力量,团结一致抗日救国
为了壮大革命武装力量,中国共产党积极主张“武装回民群众”。《指示》中就提出成立武装军队和游击队,《宣言》也强调,联合回族中自己的一切武装力量,希望回民将来能成为抗日联军的主要力量之一。
红一军团一师三团政委萧锋在日记中也记载了这项任务,他写道,“要把西吉、固原、海原、豫旺堡等县的地方工作做好……组织好地方游击队,发展地方兵团”“要大力动员回民参加红军,要建立必要的县、区、乡回民政府”。
西征红军解放的民族聚居区,都纷纷建立起地方武装,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回民独立师。1936年5月下旬,回民独立师组建,由红十五军团政治部回族干部马青年担任师长。回民独立师成立后,即投入激烈的战斗,相继参加了围攻小桥畔、安边、定边、盐池、豫旺、王家团庄、下马关、红城水等战斗。在下马关战斗中,回民独立师对敌军展开政治攻势,向守城敌军宣传党的抗日救国主张和民族政策。在红城水战斗中,回民独立师和红七十三师一部在北塬果园子里与敌军展开激战,击毙和俘虏敌军200余人,沉重打击了敌人。在军事斗争的同时,回民独立师还以王家团庄和半个城为中心,在大小罗山、韦州、高崖、关桥堡一带活动,开展剿匪反霸斗争,发动群众参加革命。
回民独立师是我军历史上建立的第一支回族武装力量,也是西征红军模范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结果。这支武装力量经受了战争的考验和锻炼,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影响和动员了豫海地区乃至甘宁地区众多回族群众走上抗日救国的道路,并培养了一批回族干部,在党和回族人民的联系中起了纽带和桥梁作用。
(作者单位: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
责任编辑:汪晓慧